1. 基本信息
全称:东盟经济共同体 (ASEAN Economic Community)
简称:AEC
成员国
东盟 10 个成员国:文莱、柬埔寨、印度尼西亚、老挝、马来西亚、缅甸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和越南。
签署时间与生效时间
签署时间:关于成立东盟经济共同体的《吉隆坡宣言》于 2015 年 11 月 22 日在第 27 届东盟峰会上签署。
生效时间:东盟经济共同体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正式成立。
注:AEC 是一个持续的区域一体化进程,建立在此前已经生效的多项核心协议基础之上,例如《东盟货物贸易协定》(ATIGA)、《东盟全面投资协定》(ACIA) 等。
谈判背景与成立原因
背景: 东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最早于 1992 年提出,当时签署了《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定》。
随后,《东盟自由贸易区/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制度》(CEPT/AFTA, 1992)、《东盟服务框架协定》(AFAS, 1995) 和《东盟投资区协定》(AIA, 1998) 为一体化奠定了基础。
成立原因:
- 《东盟愿景 2020》(1997 通过) 旨在将东盟发展成为一个东盟共同体。
- 推动更深层次的区域一体化,以增强东盟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。
核心目标:将东盟建设为一个单一市场和统一生产基地,实现货物、服务、投资、资本和技术劳动力的自由流动。
2. 范围与主要承诺
东盟经济共同体主要聚焦四个领域:
- 单一市场和统一生产基地,
- 高度竞争的经济区域,
- 匀衡的经济发展,
- 融入全球经济。
主要承诺体现在以下基础协议:
关税削减/取消(货物)
基础协议: 《东盟货物贸易协定》(ATIGA),取代 CEPT/AFTA。
削减路线图: ATIGA 的关税削减承诺是越南参与的各类自贸协定中最快、最全面的。
- 东盟 6 国(文莱、印尼、马来西亚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):到 2010 年取消几乎所有税目(100%)。
- CLMV 四国(柬埔寨、老挝、缅甸、越南):到 2015 年取消大部分税目,并在 2018 年前取消剩余 7% 敏感税目。
非关税壁垒 (NTBs): 最大限度减少非关税壁垒并加强海关合作。
服务市场开放
- 基础协议: 《东盟服务框架协定》(AFAS) 以及最新的《东盟服务贸易协定》(ATISA)。
- 目标: 实现区域内服务自由化。
- 承诺: 东盟内部的服务开放水平逐步高于 WTO 框架,通过定期谈判服务承诺方案来推进。
电子商务、劳工与环境承诺
- 电子商务: 《东盟电子商务便利化框架协议》,为电子交易创造良好环境。
- 劳工: 《东盟自然人流动协议》(MNP),通过若干互认协议 (MRAs),便利技术劳动力(专家、技工等)在会计、工程、建筑、医疗、旅游等领域的自由流动。
- 环境: AEC 融入可持续发展元素,但尚无单独的约束性环境章节,而是通过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框架下的倡议与合作来推动。
3. 参考资料与官方网站
由于 AEC 是一个包含多项法律文件的进程,官方资料通常来自东盟秘书处及各成员国相关部门门户网站。
全文协议
《东盟货物贸易协定》(ATIGA):
- 官方链接:东盟秘书处网站。
- 越南链接:越南工贸部网站或越南自贸协定信息门户。
《东盟全面投资协定》(ACIA) & 《东盟服务贸易协定》(ATISA): 亦可在东盟秘书处和越南工贸部/计划投资部网站获取。
实施指南(手册、网站)
官方门户:
- 东盟秘书处:https://asean.org/
- 越南工贸部:https://moit.gov.vn/
- 越南工商会 AEC 门户:https://aecvcci.vn/
专业资料:
- 手册/指南:越南工贸部、计划投资部经常出版关于 ATIGA、ACIA 等协议的解读资料。
- ATIGA 原产地规则 (ROO):可在越南海关总署或工贸部网站查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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